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焦敏龙)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在今天下午的发布会上介绍,依照国务院的批复,婚姻挂号“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区域将暂时调整施行《婚姻挂号法令》的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则,其间,第四条第一款规则“内地居民成婚,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则“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贞德表明,依照现行《婚姻挂号法令》的规则,内地居民成婚或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但在试点区域的详细履行中:两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挂号当事人,能够凭一方居住证和两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处理婚姻挂号,或许自行挑选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处理婚姻挂号。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
张贞德举例介绍,比方,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两边长时间在广州作业日子。依照现行《婚姻挂号法令》的规则,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挂号。但依照试点要求,这次广东省是五个试点省份之一,因而,他们既能够挑选回到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挂号,也能够挑选在广州市进行婚姻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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